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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判后,被告人薛刚以原判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
私募债券受托管理人可由本次发行的承销商或其他机构担任。通过综合协议交易平台进行转让的,参照本所现有规则办理;通过证券公司转让的,转让达成后,证券公司须向本所申报,并经本所确认后生效。
为私募债券发行提供担保的机构不得担任该私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第四条发行人应当向投资者充分揭示风险,制定偿债保障等投资者保护措施,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第四十一条证券公司未按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要求遴选确定具有风险识别和风险承受能力的合格投资者的,本所可责令其改正,并视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自律监管或纪律处分等措施。[page]第二十五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本所发送的私募债券转让数据进行清算交收。私募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为私募债券持有人的最大利益行事,不得与私募债券持有人存在利益冲突。
第四十五条本办法由本所负责解释。第三十六条发行人应当设立偿债保障金专户,用于兑息、兑付资金的归集和管理。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第十一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五条所称清算收入,是指企业全部资产的可变现价值或者交易价格扣除资产净值、清算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余额。非居民企业委托营业代理人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包括委托单位或者个人经常代为签订合同或者储存、交付货物的,该营业代理人应当视为该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或者场所。(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第一百一十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所称独立交易原则,是指没有关联关系的交易各方,按照公平成交价格和营业常规进行业务往来遵循的原则。
(三)成本加成法,是指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进行定价的方法。(三)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该组织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
第三节扣除第二十七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第八十七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二)项所称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是指《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项目。(二)以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且不以营利为目的。(二)通过支付现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
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二)项所称政府性基金,是指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代政府收取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第一百一十三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二条所称预约定价安排,是指企业就其未来年度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与税务机关按照独立交易原则协商、确认后达成的协议。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第一百二十一条税务机关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企业作出特别纳税调整的,应当对补征的税款,自税款所属纳税年度的次年6月1日起至补缴税款之日止的期间,按日加收利息。
第一百零七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九条所称所得发生地,是指依照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原则确定的所得发生地。第三十九条企业在货币交易中,以及纳税年度终了时将人民币以外的货币性资产、负债按照期末即期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时产生的汇兑损失,除已经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以及与向所有者进行利润分配相关的部分外,准予扣除。
计价方法一经选用,不得随意变更。第四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所称实际管理机构,是指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账户和财产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机构。
(三)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三)全部资产及其增值为该法人所有。对民族自治地方内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的企业,不得减征或者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十二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第一百三十条企业所得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计算的,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最后一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四)收益和营运结余主要用于符合该法人设立目的的事业。
(四)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二)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
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二)项所称企业安置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的加计扣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第四十一条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第六十二条生产性生物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一)外购的生产性生物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收益性支出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第四章税收优惠第八十二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所称国债利息收入,是指企业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是指企业取得的非货币形式的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存货、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劳务及相关权益等。生产性生物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二)畜类生产性生物资产,为3年。(二)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
第一百零一条本章第八十七条、第九十九条、第一百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四)股息、红利等股权投资收益,按照收益分配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第五十条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就其中国境外总机构发生的与该机构、场所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能够提供总机构出具的费用汇集范围、定额、分配依据和方法等证明文件,并合理分摊的,准予扣除。第一百二十六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一条所称主要机构、场所,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对其他各机构、场所的生产经营活动负有监督管理责任。
(五)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设有完整的账簿、凭证,能够准确反映各机构、场所的收入、成本、费用和盈亏情况。(四)其他与关联业务往来有关的资料。(三)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以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租赁合同未约定付款总额的,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
第十六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三)项第十七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四)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企业因权益性投资从被投资方取得的收入。年度终了汇算清缴时,对已经按照月度或者季度预缴税款的,不再重新折合计算,只就该纳税年度内未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部分,按照纳税年度最后一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第二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所说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二)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二)居民企业,或者居民企业和中国居民持股比例没有达到第(一)项规定的标准,但在股份、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对该外国企业构成实质控制。